学生事务部

学生事务部负责组织全院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日常管理工作的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和学校党委、行政的决定,负责制订、落实学生工作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和完成;
二、建立健全学生管理制度和行为规范,制定管理办法、奖惩措施,不断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使学生管理工作制度化、规范化;
三、负责对学生开展新生入学教育、形势政策教育、品德教育、校风校纪教育、安全教育、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毕业生思想教育等思想教育活动;
四、负责学生日常行为管理;
五、负责全校学生政治辅导员的选拔、培养和管理以及兼职学生思想政治工作人员的工作指导。认真做好学生辅导员和班主任队伍建设,努力提升学生管理队伍的理论水平和管理水平,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学生管理队伍;
六、负责调查研究学生的思想动态和行为动态,及时处理学生中出现的问题,维护学校和社会的稳定;
七、负责学生奖励机制的建设和管理,评选、表彰各类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设立、评审和发放各类学生奖学金;
八、负责违纪学生的处理、上报与归档,做好违纪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九、负责经济困难学生助学工作体系的建设和管理,组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社会助学、校内助学贷款、减免学费、临时性困难补助等工作,组织学生勤工助学活动;
十、负责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组织实施学生心理健康状况调查和心理健康教育,提供大学生心理咨询服务;研究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特点及其发展规律,帮助大学生增强心理素质,预防和消除心理障碍,促进大学生心理健康成长;
十一、做好学生党建工作;
十二、负责学生档案材料的收集、鉴别、分类、整理、登记归档工作;
十三、负责学生保险事务管理;
十四、完成学校党委和行政交办的其它工作。